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属于公共科,一共有8章36节内容。本科目记忆量非常大,需要考生跟着网校老师进行知识点整合,有技巧性的进行记忆。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投标法》第26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投标程序
(1)组织投标机构
(2)编制投标文件
经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后,投标人可以着手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和步骤:
①结合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的结果,进一步分析招标文件;
②校核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③根据工程类型编制施工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
④根据工程价格构成进行工程估价,确定利润方针,计算和确定报价;
⑤形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函;
·投标报价;
·施工组织设计;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投标文件,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3)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送达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投标截止日期前送达投标文件;
②要求招标人签收投标文件;
③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投标担保
(1)投标担保的概念
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各章难易及掌握程度如下: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制度,本章基础知识,概念多,需要重点强化记忆的章节。学员可先浏览教材,把条条框框的概念记一下; 第二章施工许可制度、第三章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这两章内容较为简单,可以通过自学先了解一下内容; 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第八章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比较难,不过学员也可以先大致浏览一遍,之后精讲班再听老师详细解读这些难点; 第六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第七章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内容虽然较为简单,确是历年考试的重点,所以很重要。自己浏览一遍内容后,再来听课,听老师讲解为何重要>> 第五章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等法律制度,本章不重要,但也需要仔细浏览一遍教材内容,做到有印象。
投标担保。是指招标人为防止投标人不审慎进行投标活动而设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因为招标人不望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标书或中标后不能提供履约保证和签署合同。
(2)投标担保的形式和有效期限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6条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3)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的几种情形
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②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
(2)国家或招标文件对招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所谓连带责任,是指在同一债权债务关系中两个以上的债务人中,任何一债务人都负有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或者多个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可以请求部分履行.也可以请求全部履行,负有连带责任债务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对债务分担比例有约定来拒绝部分或全部履行债务。连带债务人中一个或者多人履行了全部债务后.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义务即行解除。但是,对连带债务人内部关系而言。根据其内部约定.债务人清偿债务超过其应承当份额的.有权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
在工程实践中.尤其是在国际工程承包中.联合投标是实现不同投标人优势互补,跨越地区和国家市场屏蔽的有效方式。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43条规定:“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其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如果变化后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含有事先未经过资格预审或者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使联合体的资质降到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最低标准以下,招标人有权拒绝。”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44条规定:“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45条规定:“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考试大编辑整理)
[nopage]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法规科目单项选择题60题,每题1分,共计60分;多项选择题20题,每题2分,共计40分;总计100分。大家根据233网校老师讲课中的章节重难点指引,看最新教材进行预习,再来听精讲班老师解读教材考点,听课时就不会一头雾水,思路会比较清晰,也容易掌握各个考点。点击听课,进入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