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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三章考点10

来源:233网校 2008-09-15 09:52:00
  ☆☆☆☆考点10:建筑企业流动资金的分类
  建筑企业的流动资金以各种不同的具体占有形式存在于各个不同的阶段。为了加强对流动资金的管理,应当将全部流动资金进行分类。
  1.按流动资金的内容分类,可分为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款及预付款、存货等。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即企业库存的各类币种的现金)、各种存款(指企业在本埠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的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如在途资金、企业在外埠的存款等)。
  短期投资。指企业能够随时变现或者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各种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
  应收款及预付款。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因销售或购买产品及劳务而预收或预付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各种款项,如应收工程款、应收销货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待摊费用、预付分包工程款、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预付购货款等。
  存货。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库存的、加工的、施工中的及在途的主要材料、其他材料、周转材料、设备、低值易耗品、机械配件、在建工程、产成品、半成品及商品等。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
  2.按流动资金在再生产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分类,可分为生产领域的流动资金和流通领域的流动资金。
  生产领域的流动资金按照流动资金在周转过程中具体占用的形式分储备资金和生产资金两部分。
  流通领域的流动资金。可分为结算资金、货币资金及成品资金。
  3.按流动资金的管理方式分类,可分为定额流动资金和非定额流动资金。
  定额流动资金,是企业全部流动资金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企业施工生产任务的规模、材料物资的消耗程度和供应条件,以及企业各项费用的需要和经营管理水平等具体情况,为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需要,对某些流动资金项目,核定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称为定额流动资金。如主要材料、结构构件、机械配件等。
  非定额流动资金,指不能确定其定额的流动资金。如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等。
  4.按流动资金形成的来源分类,可分为自有流动资金和非自有流动资金。
  自有流动资金,指企业可以长期周转使用,而不需要按期归还的流动资金。
  非自有流动资金,指企业向建设单位按规定收取的预收备料款、预收工程款以及按规定向银行借入的流动资金性质的借款。这部分流动资金一般不能长期占用,有的要按期归还,有的要抵作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进度款。
  考核建筑企业流动资金的利用效果,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提高企业流动资金利用效果的主要途径,就是要加速流动资金周转。常用的指标有:流动资金周转次数,周转天数及流动资金占用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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