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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新考点:工程建设标准

来源:233网校 2014年3月30日
知识点三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建设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勘察、设计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法》规定,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
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施工企业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程监理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规定,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者,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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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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