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笔记: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考点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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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架构:
考点笔记:
一、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
条件:有符合规定的净资产;有符合规定的主要人员;有符合规定的已完成工程业绩;有符合规定的技术装备
等级:施工总承包(分12个资质类别;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四个等级)、专业承包(36个资质类别,不分等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不分类别)。
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限届满3个月前,申请办理资质延续手续。
资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改制后需承继原资质的,应当申请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二、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三、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