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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工程法规,关于欠付工程款利息与工程垫资的处理

作者:233网校 2019-10-18 18:35:00

在工程实践过程中,对于工程价款结算存在诸多的争议,首当其冲是工程量的确认,然后是结算价的认可,待形成工程价款正式结算文件,就进入工程款支付的流程。工程款实际支付过程中往往存在延期支付的问题,那么欠付工程款就会产生利息,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而应付款时间分多种情况。另外,还涉及工程垫资的处理。

以上关于工程价款结算的争议同样是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要考点,该部分内容在该科考试用书,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第一节第二目第二个知识点工程价款的支付部分进行了相关的论述。现在就解决工程价款结算争议的规定这一知识点对其考点及其内容组成、真题考核情况及相关真题解析进行讲解。

(一)思维导图

解决工程价款结算争议的规定.png

工程价款结算争议.PNG

(二)2016-2019年真题考核情况

考点知识点考核年份及题型、题量
应付款时间2019、2018(多选)、2016
工程垫资的处理2019、2016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2017

(三)真题重现

【2019】某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于2月1日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未组织验收;3月1日工程由发包人接收;4月1日承包人提交了结算文件,发包人迟迟未予结算;6月1日,承包人起诉至人民法院。该工程应付款时间为( )

A.2月1日

B.4月1日

C.3月1日

D.6月1日

233网校答案:C
233网校解析: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建设单位虽然未组织验收,但3月1日接收了工程,应付款时间应为3月1日,选项C正确。

【2019】在施工合同中,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未作约定,则( )

A.按照年利率24%计息

B.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C.垫资不予返还

D.利息不予支持

233网校答案:D
233网校解析: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2017】关于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工程价款优先受尝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

B.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可以对抗已经交付购买商品房大部分款项的消费者

C.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D.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1年

233网校答案:A
233网校解析:选项B,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不可以对抗已经交付购买商品房大部分款项的消费者。选项C,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的实际支出费用,不包括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选项D,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四)总结及建议

关于欠付工程款利息与工程垫资的处理相关核心考点,从2016-2019年考核情况来看,属于三星级重要考点,考核方向和形式较固定,年均考核1-2题,分值在2分左右,分值较容易取得,2020年可着重关注应付款时间和承包人就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可考概率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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