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期临近,此时需要开始对一些必背的知识点进行记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所涉及知识点多为法律规范中的条文,内容较多,全部进行记忆费时费力。本系列文针对法规考试核心考点重复考核次数高的特点,对往年试题考点进行汇编,并将各考点中的题点进行加粗标注。推荐收藏起来,并可利用碎片化的随时进行熟悉记忆,着重记忆关键的题点以提有效率。以下是二建《法规》高频考点精编第四篇主要内容。
66、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法人承担;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
67、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可以归为以下三个方面:
(1)债权主体的相对性;(2)债权内容的相对性;(3)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68、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
(3)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4)软件著作权制度也存在合理使用,即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69、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70、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继续履行;(8)赔偿损失;(9)支付违约金;(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1)赔礼道歉。
71、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72、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前1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1)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2)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3)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4)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5)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6)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7)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8)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9)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上岗证书上岗的,情节严重的;
(10)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1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73、《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7)被吊销注册证书,向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
(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74、评标委员会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是否应否决投标的条件。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75、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76、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
(1)资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①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②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③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④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
⑤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⑥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2)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①利用行贿、提供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②以串标或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③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④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⑤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3)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①偷工减料或不按照设计图纸或技术标准施工的;
②未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的;
③未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测,或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
④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或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
⑤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77、不良行为记录除在当地发布外,还将由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公布,公布期限与地方确定的公布期限相同。行政处罚决定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行政执法监督被变更或被撤销,应及时变更或删除该不良记录,并在相应诚信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布。行政处理决定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公告部门依法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但行政处理决定被依法停止执行的除外。
78、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79、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1)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①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②经期:不得安排其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③怀孕: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强度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
④怀孕7个月以上: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⑤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⑥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
①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4级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③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8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1)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
(2)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
(3)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4)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5)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
(6)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7)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8)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温馨提示:文章由作者233网校-cxyx独立创作完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