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民事诉讼时效
1、时效制度的概念
(1)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2)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3)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4)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2、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①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②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③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④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3、诉讼时效期间及其起算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2)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
(3)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发生时间 | 中止事由 | 计算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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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中止 |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 | ①不可抗力;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③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④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⑤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
诉讼时效中断 | 任何时间 | 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②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③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④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重新计算 |
【习题演练】
【2021-2】下列情形中,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有( )。
A.权利人申请仲裁
B.不可抗力
C.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D.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E.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