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解答:
(1)施工索赔成立的条件如下:
①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②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③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2)事件1,费用索赔不成立,工期索赔不成立,该工作属于承包商自己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
事件2,费用索赔不成立,工期可以延长,因为异常的气候条件的变化,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承包商不应得到费用补偿,但工期应予以顺延。
事件3,费用索赔成立,工期不予延长。因为设计方案有误,所以费用索赔成立;又因为该工作的时间延误未超过工作的总时差,不会影响工期,所以工期不予延长。
(3)所发生的维修费应从乙方保修金中扣取。
(4)重大事故书面报告的内容:
①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②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