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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知识必看试题及解析(2)

来源:233网校 2013-04-03 09:30:00
导读:201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知识必看考试试题,题后附有详细的答案解析及考点归纳。
  • 第2页:必看试题2
    八、竣工日的认定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例8、某扩建工程建设单位因急于参加认证,于11 月15 日未经检验而使用该工程,11 月20 日承包人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11 月30 日建设单位组织验收,12 月3 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则该工程竣工日期为( )
    A、11 月15 日    B、11 月20 日    C、11 月30 日    D、12 月3 日
    参考答案:A
    例9、承包人3 月1 日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因自身原因,8 月1 日才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整改后,8 月15 日,第二次验收合格。8 月20 日,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8 月30 日,工程交付使用。则本案中,竣工日和保修期自应分别自(   )起算。
    A、3 月1 日,8 月30 日    B、8 月20 日,8 月15 日
    C、3 月1 日,8 月15 日    D、8 月15 日,5 月30 日
    参考答案:C
    九、工程款结算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价款结算参照第2 节规定处理。
    例10、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款,因合同履行过程中材料价格上涨,承包人请求进行造价鉴定,则人民法院对承包人的请求应()
    A、予以支持          
    B、不予支持    
    C、征求发包人意见    
    D、要求承包人提供证据
    参考答案:B
    例11、某承包合同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60 日内应予以答复”。承包人6月1 日提交竣工结算文件。8 月5 日,发包人回复说不予认可。承包人即向法院起诉,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则人民法院对承包人的请求应( )
    A、予以支持    
    B、不予支持    
    C、征求发包人意见    
    D、要求承包人提供证据
    参考答案:B
    例12、某承包合同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60 日内应予以答复,逾期视为认可”。承包人6 月1 日提交竣工结算文件。8 月5 日,发包人回复说不予认可。承包人即向法院起诉,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则人民法院对承包人的请求应( )
    A、予以支持    
    B、不予支持    
    C、征求发包人意见    
    D、要求承包人提供证据
    参考答案:A
    十、质量鉴定和工程量鉴定
    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
    例13、施工企业于3 月5 日向发包人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比合同约定工期提前了一周,但发包人以质量存在严重缺陷为由拒绝组织验收。双方经协商,于3 月20 日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部门于4 月10 日出具了工程质量合格的鉴定结论。则该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应为( )。
    A.3 月5 日    
    B.3 月12 日    
    C.3 月20 日    
    D.4 月10 日
    参考答案:A
    例14、某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多次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双方办理竣工结算时,建设单位以部分变更无现场签证为由拒绝支付。则对这部分工程量的处理,人民法院应当()
    A、不予认可    
    B、委托进行鉴定    
    C、推定为未变更    
    D、要求承包人提供相关证据
    参考答案:D
    十一、阴阳合同的处理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例15、某大学为建设学生公寓,经招标与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并在招标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施工中,学校对部分材料价格予以限定,要求建筑公司以该价格为基础填报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则就该部分工程双方结算时()
    A.应以总价为准    
    B.应以单价为准    
    C.应协商确定结算方式    
    D.应由工程师决定结算方式
    参考答案:A
    例16、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了2000 万元价款的固定总价合同并在招标部门办理了备案。随后,双方私下订立了在备案价格基础上再行让利50 万元的补充协议。该合同履行过程中,材料价格出现50%幅度上涨,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近30%,承包人无力负担多次停工。对此,当事人提出的要求中,法院应予支持的是(  )。
    A. 承包人以报价过低显失公平为由请求变更工程价款
    B.承包人以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为由请求造价鉴定
    C. 发包人要求原合同范围内的工程价款应按1950 万元结算
    D.承包人请求对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参考答案:D
    十二、合同履行地和诉讼当事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例17、建设单位将其工程发包给甲总承包单位,甲依法将某专业工程分包给乙施工单位,乙又将该专业工程分包给丙个体承包人,后因该专业工程质量发生争议。下列关于建设单位起诉对象的说法,正确的有()
    A、仅可起诉甲     
    B、不能起诉丙    
    C、仅可起诉乙
    D、可单独起诉乙   
    E、可起诉甲、乙、丙
    参考答案:DE
    例18、甲公司将项目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将项目转包给丙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公司拖欠乙公司500 万元,乙公司拖欠丙公司600 万工程款。现丙公司打算直接起诉甲公司,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丙公司不得起诉甲公司,法院不宜受理。
    B、法院应当受理,并应当将乙公司追加为本案当事人。
    C、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主张500 万元
    D、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主张600 万元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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