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题型为选择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其中填空型选择题在历年真题中经常对有关于数字以及时间型的考点进行命题考核,该部分属于较简单的一类,其分数是比较容易拿的。但是,如果遗漏没有看到相关知识点,也是容易失分的,再则对数字的考核,没什么逻辑推理可言,通常是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便于考生记忆,233网校对法规科目中相较而言重要的时间数字型考点,依据考试用书的排版顺序,按章节进行提炼汇编。
以下是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的时间数字型考点关键句及思维导图。
通常,题点在数字或对时间进行描述的部分,需要抓住关键词来巧记。
第二章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1、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对于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资质有效期届满,企业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被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在资质被撤回后3个月内,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核定低于原等级同类别资质的申请。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3、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注册建造师变更聘用企业的,应当在与新聘用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后的1个月内,通过新聘用企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4、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5、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企业应当于项目负责人变更5个工作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网上变更。
思维导图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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