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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霸笔记!二建《工程法规》承揽合同考点突破

作者:233网校-正思齐 2020-12-17 16:55:00
导读:精讲班学习配套学习整理的笔记,辅以图表形式简单明了的解析法律知识考点。

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一)主要特征

在承揽合同中,提出工作要求,按约定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酬金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按约定获取报酬的一方称为承揽人。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2)承揽人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

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经定作人同意的,承揽人也应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承揽人有权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3)承揽人的工作具有独立性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不受定做人的指挥管理,但应接受定做人的必要监督检验。

2020年试题.根据《合同法》,关于承揽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无须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B.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要接受定做人的指挥管理

C.承揽人工作期间,定做人不得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D.承揽人可以与定做人约定,承揽人使用定做人的设备完成主要工作

233网校答案: D
233网校解析:

选项A,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经定作人同意的,承揽人也应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选项B,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不受定做人的指挥管理。

选项C,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做人必要的监督检验。

(二)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承揽人的义务

定作人的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揽工作

按照约定提供材料和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

材料检验

支付报酬

通知和保密

依法赔偿损失

接受监督检查和妥善保管工作成果

验收工作成果

交付符合质量要求工作成果


要点:

(1)无论材料由谁提供均由承揽人负责检验,且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材料及零部件。

(2)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除非另有约定。

(3)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承揽人可以行使留置权。

(4)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担工作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要赔偿。

(5)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的,最终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

2020年试题.在承揽合同中,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的权利是(   )。

A.留置权

B.抵押权

C.所有权

D.处分权

233网校答案: A
233网校解析: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2018年试题.关于承揽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定作人不得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

B.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的,承揽人可以自行更换材料

C.承揽人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的,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D.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33网校答案: D
233网校解析:

选项A错误,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选项B错误,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选项C错误,承揽人完成工作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了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的,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2016年试题.关于承揽合同中解除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定做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该赔偿损失

B.承揽人将承揽的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做人有权解除合同

C.定做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D.承揽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定做人损失的,应该赔偿损失

233网校答案: A
233网校解析: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017年试题.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是(   )。

A.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不合理,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人,因等待答复,未能如期完成工作

B.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遂自行更换为自己确认合格的材料

C.因不可抗力造成标的物损毁

D.因定作人未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承揽人拒绝交付工作成果

233网校答案: B
233网校解析:承揽人不能自行更换材料,发现材料有问题,应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

(三) 承揽合同的解除

承揽人的法定解除权

 

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定作人的法定解除权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定作人法定任意解除权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015年试题.关于承揽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交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B.除非合同当事人双方书面的约定,定作人和承揽人均不得随时解除承揽合同

C.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给定的,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面解除承揽合同

D.承揽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定作人员损失的,应当赔偿

233网校答案: A
233网校解析:

选项B,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选项C,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只限于两种情况:一是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二是,对方当事人严重违约。发现定做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做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选项D,由承揽合同的所决定,定作人享有法定的任意解除权。

温馨提示:文章由作者233网校-cxyx独立创作完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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