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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二建《法规》,建设工程合同制度高分值考点(上)

作者:233网校-正思齐 2021-02-16 15:00:00
导读: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配套学习笔记,多角度解析核心考点。

核心知识点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

合同形式

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的内容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或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施工合同的内容

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条款

习题1关于合同形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必须用书面形式

B.口头形式属于合同其他形式

C.未依法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无效

D.合同可以采用数据电文形式

233网校答案: D
233网校解析:选项A,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选项B,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是并列的关系。选项C,有特例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但依然有效的情况。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是有效的合同形式。

核心知识点2、施工合同发承包双方的主要义务

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①不得违法发包

②提供必要施工条件

③及时检查隐蔽工程

④及时验收工程

⑤支付工程价款

①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

②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

③接受发包人有关检查

④交付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  

⑤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无偿修理

习题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有(  )。

A.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

B.交付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

C.无偿修理质量不合格的建设工程

D.及时验收隐藏工程

E.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233网校答案: ABC
233网校解析:承包人的主要义务: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接受发包人有关检查、交付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无偿修理。选项DE为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核心知识点3、竣工日期

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情形

竣工日期确定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

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

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

习题1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3月1日,发包人与3月10日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为3月20日。接到开工通知后,承包人由于人员、设备未能及时到位,3月30日才正式进场施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该项目开工日期应当为(  )。

A.3月1日

B.3月20日

C.3月10日

D.3月30日

233网校答案:B
233网校解析: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日期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


习题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关于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时,竣工日期确定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B.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C.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工程完工日期为竣工日期

D.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233网校答案: C
233网校解析:选项C,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核心知识点4、工程价款的支付

(1)合同价款的确定

招标工程

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非招标工程

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确定方式

固定价格合同、可调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双方约定)

(2)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大型企业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合同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

(3)合同价款调整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价格调整信息的;

经批准变更设计;

发包方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费用增加的;

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4)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5)工程垫资的处理

1)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2)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

3)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6)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含义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规定

(1)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2)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人,请求装饰装修工程价款就该装饰装修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的除外

(3)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未竣工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承包人就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范围确定

依照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范围的规定确定

期限

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习题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关于工程价款结算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可以直接参照最后订立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

B.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可以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

C.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可以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

D.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的,应当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依据 

233网校答案:B
233网校解析: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数份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结算的司法解释。选项A,不能直接采用,而是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合同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C,必须质量合格时才可以适用。选项D,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习题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的是(  )。

A.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B.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C.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D.建设工程未交付的,为竣工结算完成之日

233网校答案: A
233网校解析: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习题3某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于2月1日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未组织验收;3月1日工程由发包人接收;4月1日承包人提交了结算文件,发包人迟迟未予结算。6月1日,承包人起诉至人民法院。该工程应付款时间为(  )。

A.2月1日

B.4月1日

C.3月1日

D.6月1日

233网校答案: C
233网校解析:题中建设单位虽然未组织验收,但是在3月1日接收了工程,以实际交付日为应付工程款之日。

核心知识点5、赔偿损失的规定

特征

有违约行为、补偿性、任意性、赔偿非违约方实际损害

范围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约定情形

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限制

可预见性原则;防止损失扩大义务(减损)

习题1关于建设工程合同一方违约后,另一方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接到违约方的通知后,守约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B.守约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可以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C.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自己承担

D.未接到违约方的通知,守约方无需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233网校答案: A
233网校解析: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未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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