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直接影响到每个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危和国家财产安全,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为千方百计预防和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提出如下建议。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安全培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从关爱和珍惜每一个施工人员的生命和健康出发,从维护和保障每一个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着眼,重视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问题。一要认真开展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建立起一支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安全管理队伍。二要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加大安全生产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宣传贯彻到每一个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切实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三要重点督促和引导施工企业加因缺乏安全知识造成的安全事故。四要创新教育内容和形式,积极推行分层的企业法人和安全员一起培训的做法,解决知与行、学与用相脱节的问题。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安全要求建筑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是企业,改善建筑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提高企业安全施工的管理水平,是实现建筑施工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一要督促和引导施工企业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管理规定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及规范的同时,制定和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的标准化规定。二要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和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三要按规定设置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费,全面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的基础性工作。
提高依法执行水平,加大安全执法力度要增强依法执行意识,加大执法力度,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水平。一要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到抓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是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就被依法“问贵”,从而树立起“责任政府”的理念。二要认真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核准工作,严格规范程序,‘切实依法行政。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各类施工企业,必须办理安全许可证后,方可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施工企业专业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三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处理重大事故,并将事故及时登录市建委诚信网,制约其市场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到人,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重大特大事故的责任人,要让其终身不得从事建筑行业工作,终身不得担任项目经理和企业法人代表。
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努力消除事故隐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一要切实加强对日常建筑施工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各种违章指挥和作业的现象,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纠,早发现、早处置。二要对辖区施工现场,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提前预防上下功夫,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要搞好季节性施工,认真做好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堵塞漏洞,消灭死角,杜绝隐患。
加强安全形势分析,改革政府监管机制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出现了许多新特点:基本建设规模逐年增大,科技含量高、施工难度大的工程日益增多,工程技术风险日益突出,建设工程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工程建设生产方式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些都给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积极探索和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避免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要适应新时期安全生产的形势,及时改进调整政府安全监管的机制和方法。一要统筹考虑对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加强“市场”与“现场”联动。在施工资质的动态管理环节以及招投标监管环节,要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严把企业建筑市场准人关。二要进一步充实、优化、整合建筑监管资源,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将有限的监管资源调整到重点监管直接涉及公众利益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上来。三要主动出击,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在建和拆除工程都要依法纳入监管范围,杜绝规避监管的项目存在,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监管体系。四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科技进步,同时要加大新闻、舆论和工会等社会群众监督力度,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增强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合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