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搞清楚设计要求是按国标还是标施工,注意场地的条件,是否会对周围建构筑物、管线产生影响,桩机行走路线图表示的打桩顺序是否符合规程或施工工艺要求等;核查桩机备案证是否有效,桩基施工单位资质,桩机操作人员,电工、焊工是否有操作证。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批程序及使用的表格同工程部施工组织设计报审的条款规定。
2.会同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复核轴线及桩位,以免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并对“工程基线复核GD2301001”及时进行签证。
3.检查桩管合格证,桩身的外观质量,型号和桩尖的种类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及时记录签证进场管桩规格数量见“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GD2202009”及相关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GD2401028”,不仅有利于控制进场管桩的质量,最后也可通过对打桩记录、进场数量的汇总及剩余的桩管规格、数量的汇总,复核工程量。
4.正式打桩前要进行试桩,试桩时甲方、监理、设计、勘查、施工、政府监督部门均应到场,完成后各方应对“施工工艺记录表GD2301013”内容检查签认。
5.拖拽堆放的管桩不可超过二层,上层管桩拖拽时应在地面垫废轮胎,以防损坏管桩。打桩过程中要注意对照地质勘察报告,及邻桩的入土深度,估计配桩的桩长,避免送桩过深,或达到送桩器极限深度后不能达到收锤标准。
6.桩尖与桩端头铁板应满焊,如采用封口型桩尖沉桩后管桩内应是干燥的,如采用开口型桩尖应征求设计单位意见是否每打完一条桩都要及时浇灌封底混凝土,特别在持力层为泥岩时,以防地下水扰动持力层。
7.打桩时要注意监督施工人员保持桩帽内合适衬垫厚度,(有些施工人员有时为图方便少垫衬垫甚至不垫)以致易造成桩头损坏。注意锤距应符合试桩时确定的参数,保持重锤低击,以免造成桩身损坏。接桩时焊缝应分层施焊,第一遍焊渣应敲干净方可施工第二层焊缝,焊完后应将焊渣敲干净检查焊缝质量,并应冷却8分钟(有某些设计人员认为达到3分钟以上即可,目前满足规程要求的8分钟实际施工时也难达到)以上方可锤打。
8. 施工过程中发现断桩、垂直度超偏过大、桩位偏差超标要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处理,(断桩一般出现在贯入度突变时),桩位偏差检查,一般在管桩就位前,在桩心相互垂直的两个方向上的地面钉两根距桩心等距约1/2桩径+1m的短钢筋,既可帮助桩准确就位,亦可在桩入土及打桩后粗略复核桩位偏差。
9.做好旁站工作,核查打桩记录是否真实准确,每天的“打桩施工记录表GD23010113”应及时签证。可要求施工单位次日将复印件提交甲方工程师。
10.预计一个星期后桩可施工完毕时,可向质监部门申报桩基试验,具体详见“东莞市建筑地基基础检测管理规定”。选检测桩时要选桩质量有怀疑的、受力较大的,同时也适当兼顾检测方便,选露出地面或送桩800MM以内的,桩头有端头铁板的,并且已施工15天以上的。一般应由设计人员选定,甲方、监理方提供建议。
11.土方开挖并截桩完成并浇捣完垫层放线后,再次复核桩的偏差并对“质量检查表GD2301032”进行签认,如有超标偏差过大需汇报设计单位,可通过设计复核、设计变更解决。土方如采用挖土机挖土,应注意在开挖桩间土时使用较小的挖斗,并有专人在旁监控以防碰伤管桩。
12.桩基试验、检查合格后,对“锤击、静压混凝土预制桩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GD2401031”进行签认,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好资料,先经监理公司及工程部工程师审核再报质监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桩基验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