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具,拆除锁轨装置后,小心登上直梯进入驾驶室
2.开车前必须检查所有机械部分、电气部分是否处良好状态(包括限位器、钢丝绳、吊钩、制动器),同时进行润滑。
3.龙门吊每次起动前必须行铃提示地面人员,并空载试车,检查卷扬限制器是否灵活,应指定专人负责挂钩指挥作业。
4.吊运重物时,严禁从人头上越过,应听从地面人员指挥,移动物件提升高度至少应在0.5米以上。
5.不许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停留,吊着重物时,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6.吊车运行时,严禁任何人停留在机架上。
7.经常检查各部件是否有松动现象,防止螺栓螺钉等物件落下伤人。
8.修理吊车时应先断电,拔掉保险,并在电闸上挂上不准合闸的警示牌。
9.吊车工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1) 钢丝绳不合格不吊;
(2) 捆缚不牢不吊;
(3) 信号不明不吊;
(4) 钢丝绳挂不均匀不吊;
(5) 超过负荷棱角没垫不吊;
(6) 工作物埋在地里不吊;
(7)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8)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的浮动物件不吊;
(9) 易燃、易爆物品设安全装置不吊;
(10) 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10.严禁酒后操作,工作中不许与他人闲谈。
11.工作完毕,将吊车开到指定地点,将控制手柄放到零位,并切断电源。(考试大二级建造师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