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电梯操作工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取证后方可操作。
第2条 电梯司机应按规定检查电梯是否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第3条 操作前应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检查限速器、制动器等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第4条 操作前应检查,电梯底笼周围2.5米范围内的防护栏杆必须具备,各停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必须平整牢固,出人口栏杆必须安全可靠。
第5条 电梯每班首次运行时,应空载和满载运行,将梯笼升离地面互米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的灵敏性,确认正常后方可投人运行。
第6条 梯笼乘人、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使用。
第7条 操作工必须做好外用电梯设备使用。维修、保养、运转和交|考试-大|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和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