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1)凡工程产品未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未满足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要求,称为质量缺陷;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规定限额的称为质量问题。由于项目参建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规定限额以上的称为质量事故。
(2)质量事故按照其造成损失的程度可以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中“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3)质量事故按照事故责任可以分为:指导责任事故和操作责任事故、自然灾害事故。
(4)质量事故按照产生原因可以分为: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以及其他原因引发的事故。
下列引发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属于技术原因的是( D )。
A.监理人员不到位
B.检测设备配备不齐
C.检验制度不严密
D.结构设计计算错误
某工程项目发生质量事故,造成2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为8100万元,该质量事故被定为( C )质量事故。
A.一般
B.较大
C.重大
D.特别重大
2.施工质量事故的预防
(1)质量事故的预防。可以从分析常见的质量通病入手,深入挖掘和研究可能导致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抓住影响施工质量的各种因素和施工质量形成过程的各个环节,采取针对性的有效预防措施。
(2)施工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大致有:非法承包,偷工减料;违背基本建设程序,察设计的失误;施工的失误;自然条件的影响等。
(3)施工质量事故预防的具体措施包括严格依法进行施工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认真做好工程地质勘察;科学加固处理好地基;进行必要的设计审查复核;严格把好建筑材料及制品的质量关;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做好对不利施工条件和各种灾害的预案;加强施工安全与环境管理等。
施工质量事故的处理依据包括( ABCD )。
A.有关的合同文件
B.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
C.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
D.相关的建设法规
E.工程文件原始记录
3.施工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法
(1)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包括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有关的合同文件、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相关的建设法规。
(2)质量事故应遵循事故调查、事故的原因分析、制定事故处理的方案、事故处理、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提交处理报告的程序。
(3)事故处理的基本方法包括:修补处理、加固处理、返工处理、限制使用、不作处理及报废处理。
某工程第三层混凝土现浇楼面的平整偏差达到10mm,其后续作业为找平层和面层的施工,这时应该( C )。
A.加固处理
B.修补处理
C.不作处理
D.限制使用
按事故责任分类,工程质量事故可分为( ADE )。
A.指导责任事故
B.管理责任事故
C.技术责任事故
D.操作责任事故
E.自然灾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