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施工管理易混淆考点:不同事故调查处理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
【2019二建施工管理易混淆考点42天学习计划】
(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
(2)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3)迟报或者漏报事故;
(4)谎报或者瞒报事故;
(5)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6)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
(7)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8)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
(9)事故发生后逃匿; | (1)~(3)条违法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40%~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 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罚单位】
(4)~(9)条违法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
单位处 1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 60%--100%的罚款。 【既罚单位,又罚个人】 |
考点习题测试: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处罚标准为()。
A. 处上一年年收入60% ~ 80% 的罚款
B. 处上一年年收入80% ~ 100% 的罚款
C. 撤职
D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