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质量控制的基本环节
1.事前质量控制【2015、2021】
通过编制施工质量计划,明确质量目标,制定施工方案,设置质量管理点,落实质量责任,分析可能导致质量目标偏离的各种影响因素并制定预防措施。2.事中质量控制【2019】
事中控制首先是对质量活动的行为约束,其次是对质量活动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控制。事中控制的关键是坚持质量标准,控制的重点是工序质量、工作质量和质量控制点的控制。
3.事后质量控制
事后控制包括对质量活动结果的评价、认定和对质量偏差的纠正。控制的重点是发现施工质量方面的缺陷,保持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二、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
1.共同性依据
指适用于施工阶段,且与质量管理有关的、通用的和必须遵守的法规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 专业技术性依据
①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②有关建筑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的质量方面的专门技术法规性文件
③有关材料验收、包装和标志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定
④施工工艺质量等方面的技术法规性文件
⑤ 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质量规定和鉴定意见等
3.项目专用性依据【2021】
①工程建设合同
②勘察设计文件
③设计交底
④图纸会审记录
⑤设计修改
⑥技术变更通知
⑦相关会议记录
⑧工程联系单
三、施工质量控制的一般方法
1.质量文件审核
2.现场质量检查
(1)现场质量检查的内容包括:【2021】
1)开工前的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是否能够保持连续正常施工,能否保证工程质量;
2)工序交接检查,对于重要的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应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专检。未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隐蔽工程的检查;
4)停工后复工的检查;
5)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的检查;
6)成品保护的检查。
(2)现场质量检查的方法主要有目测法、实测法和试验法等。
1)目测法【2015、2022】
凭借感官进行检查,也称观感质量检验,其手段可概括为"看、摸、敲、照"四个字:
①看---例如,清水墙面是否洁净,喷涂的密实度和颜色是否良好、均匀,工人的操作是否正常,内墙抹灰的大面及口角是否平直,混凝土外观是否符合要求等。
②摸---例如,油漆的光滑度,浆活是否牢固、不掉粉等。
③敲---例如,对地面工程、装饰工程中的水磨石、面砖、石材饰面等,均应进行敲击检查。
④照---例如,管道井、电梯井等内部管线、设备安装质量,装饰吊顶内连接及设备安装质量等。
2)实测法【2020】
通过实测数据与施工规范、质量标准的要求及允许偏差值进行对照,以此判断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其手段可概括为"靠、量、吊、套"四个字:
①靠---用直尺、塞尺检查诸如墙面、地面、路面等的平整度。
②量---例如,大理石板拼缝尺寸、摊铺沥青拌合料的温度、混凝土坍落度的检测 等。
③吊---例如,砌体垂直度检查、门窗的安装等。
④套---例如,对阴阳角的方正、踢脚线的垂直度、预制构件的方正、门窗口及构件的对角线检查等。
3)试验法【2016、2020、2021、2022】
①理化试验 (物理+化学实验)
力学性能:抗拉强度、抗压强度、抗弯强度、抗折强度、冲击韧性、硬度、承载力等。
物理性能:密度、含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及抗渗、耐磨、耐热性能等。
化学成分及其含量的测定(成分检验)。
现场试验,例如,对桩或地基的静载试验、下水管道的通水试验、压力管道的耐压试验、防水层的蓄水或淋水试验等。
②无损检测(超声波、各类射线)
考点二、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
一、施工质量控制的准备工作
1.工程项目划分
(1)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①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②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2022】
①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
②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3)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 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4)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2.技术准备的质量控制【2017】
技术准备是指在正式开展施工作业活动前进行的技术准备工作。
工作内容繁多,主要在室内进行,例如:熟悉施工图纸,进行详细的设计交底和图纸审查;细化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人员、机具的配置方案,编制施工作业技术指导书,绘制各种施工详图(如测量放线图、大样图及配筋、配板、配线图表等),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和技术培训。
技术准备的质量控制,包括对上述技术准备工作成果的复核审查,检查这些成果有无错漏,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和对施工质量的保证程度;制定施工质量控制计划,设置质量控制点,明确关键部位的质量管理点,等等。
二、现场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
1. 工程定位和标高基准的控制【2020、2021】
工程测量放线是建设工程产品由设计转化为实物的第一步。施工测量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工程的定位和标高是否正确,并且制约施工过程有关工序的质量。因此,施工单位必须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原始坐标点、基准线和水准点等测量控制点线进行复核,并将复测结果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施工单位才能据此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进行工程定位和标高基准的控制。
2. 施工平面布置的控制
三、材料的质量控制
1.采购订货关
建材供应商在销售建材产品的同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有效的建材备案证及产品质量保证书。
2.进场检验关【2019、2020】
对重要建材的使用,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签字和项目经理签准。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对进场建材进行平行检验。
混凝土预制构件出厂时的混凝土强度不宜低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75%。
3.存储和使用关
施工单位既要做好对材料的合理调度,避免现场材料的大量积压,又要做好对材料的合理堆放,并正确使用材料,在使用材料时进行及时的检查和监督,对预拌混凝土要强化生产、运输、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
四、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2021】
从机械设备的选型、主要性能参数指标的确定和使用操作要求等方面进行。
1.机械设备的选型:机械设备的选择,应按照技术上先进、生产上适用、经济上合理、使用上安全、操作上方便的原则进行。
2.主要性能参数指标的确定:主要性能参数是选择机械设备的依据,其参数指标的确定必须满足施工的需要和保证质量的要求。
3.使用操作要求:合理使用机械设备,正确地进行操作,是保证项目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应贯彻“持证上岗”和“人机固定”原则,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职责的使用管理制度。
考点三、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一、技术交底【2016、2017、2021】
项目开工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或分包人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保存。
技术交底书应由施工项目技术人员编制,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
每一分部工程开工前均应进行作业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的形式有:书面、口头、会议、挂牌、样板、示范操作等。
二、测量控制【2016、2018、2019】
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进行施工测量复核工作,这是施工单位应履行的技术工作职责,其复核结果应报送监理工程师复验确认后,方能进行后续相关工序的施工。
三、计量控制
施工过程中的计量工作,包括施工生产时的投料计量、施工测量、监测计量以及对项目、产品或过程的测试、检验、分析计量等。
计量控制的主要任务是统一计量单位制度,组织量值传递,保证量值统一。
计量控制的工作重点是:
①建立计量管理部门和配置计量人员;
②建立健全计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③严格按规定有效控制计量器具的使用、保管、维修和检验;
④监督计量过程的实施,保证计量的准确。
四、工序施工质量控制
工序的质量控制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重点。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必须以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和核心。
工序施工质量控制主要包括:
①工序施工条件质量控制
就是控制工序活动的各种投入要素质量和环境条件质量。
控制的依据主要有:设计质量标准、材料质量标准、机械设备技术性能标准、施工工艺标准以及操作规程等。
②工序施工效果质量控制
就是控制工序产品的质量特征和特性指标达到设计质量标准以及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
工序施工效果质量控制属于事后质量控制,其控制的主要途径是:实测获取数据、统计分析所获取的数据、判断认定质量等级和纠正质量偏差。
五、特殊过程的质量控制
特殊过程是指该施工过程或工序的施工质量不易或不能通过其后的检验和试验而得到充分的验证,或者万一发生质量事故则难以挽救的施工过程。
1.质量控制点的设置
(1)对施工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关键质量特性、关键部位或重要影响因素;
(2)工艺上有严格要求,对下道工序的活动有重要影响的关键质量特性、部位;
(3)严重影响项目质量的材料质量和性能;
(4)影响下道工序质量的技术间歇时间;
(5)与施工质量密切相关的技术参数;
(6)容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
(7)紧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或可能对生产安排有严重影响的关键项目;
(8)隐蔽工程验收。
2.质量控制点重点控制的对象【2015、2022】
质量控制点的设置要正确、有效,要根据对重要质量特性进行重点控制的要求,选择施工过程的重点部位、重点工序和重点质量因素作为重点控制的对象,进行重点预控和过程控制,从而有效地控制和保证施工质量。
1)人的行为;
2)材料的质量和性能;
3)施工方法和关键操作;
4)施工技术参数;
5)技术间歇;
6)施工顺序;
7)易发生或常见的质量通病;
8)新技术、新材料及新工艺的应用;
9)产品质量不稳定和不合格率较高的工序;
10)特殊地基或特种结构。对于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红黏土等特殊土地基的处理,以及大跨度结构、高耸结构等技术难度较大的施工环节和重要部位。
3.特殊过程质量控制的管理【2021】
除按一般过程质量控制的规定执行外,还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作业指导书,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作业前施工员、技术员做好交底和记录,使操作人员在明确工艺标准、质量要求的基础上进行作业。为保证质量控制点的目标实现,应严格按照三级检查制度进行检查控制。在施工中发现质量控制点有异常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召开分析会,查找原因采取对策予以解决。
六、成品保护的控制
所谓成品保护一般是指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某些部位已经完成,而其他部位还在施工,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必须负责对已完成部分采取妥善的措施予以保护,以免因成品缺乏保护或保护不善而造成损伤或污染,影响工程的实体质量。
成品保护的措施一般有:
防护:就是提前保护,针对被保护对象的特点采取各种保护的措施,防止对成品的污染及损坏。
包裹:就是将被保护物包裹起来,以防损伤或污染。
覆盖:是用表面覆盖的方法,防止堵塞或损伤。
封闭:就是采取局部封闭的办法进行保护。
考点四、施工质量验收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包括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验收和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
一、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验收
1.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②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③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检验批的合格质量主要取决于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2018】
检验批是施工过程中条件相同并有一定数量的材料、构配件或安装项目,由于其质量基本均匀一致,因此可以作为检验的基础单位,并按批验收。
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②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在检验批验收的基础上进行。
一般情况下,两者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性质,只是批量的大小不同而已。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比较简单,只要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的验收资料文件完整,并且均已验收合格,则分项工程验收合格。
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2021】
①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②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③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
④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由于各分项工程的性质不尽相同,因此分部工程不能简单地将各分项工程组合进行验收,尚须增加以下两类检查项目:
①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安装分部工程应进行有关见证取样送样试验或抽样检测;
②观感质量验收。这类检查往往难以定量,只能以观察、触摸或简单量测的方式进行,并由各个人的主观印象判断,检查结果并不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而是综合给出质量评价。【2018】
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②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③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④主要使用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⑤ 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5.在工程质量验收中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处理办法:
第一种情况,①严重的缺陷,推倒重来;②一般的缺陷,返修或更换器具、设备,采取措施后重新验收【2020】。
第二种情况,难以确定可否验收时,应请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当鉴定结果能够达到设计要求时,该检验批仍应认为通过验收。
第三种情况,如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情况,该检验批可以予以验收。
第四种情况,如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以后认为达不到规范标准的相应要求,必须按一定的技术方案进行加固处理,使之能保证其满足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在不影响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条件下,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第五种情况,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二、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
1.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的依据
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的依据主要包括:
1)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工程竣工验收的文件和规定;
2)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规范、质量标准、验收规范;
3)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
4)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5)设备技术说明书;
6)设计变更通知书;
7)有关的协作配合协议书。
2.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的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3.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整改完毕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组。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2011】
①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②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③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④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2012、2020】
4.竣工验收报告的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1)施工许可证;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3)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4)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5)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经典习题
A. 油漆的光滑度
B. 内墙抹灰的大面是否平直
C. 混凝土的强度是否符合要求
D. 管道井内管线、设备安装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