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考生记忆数字类相关考点,233网校对科目中重要数字考点进行了梳理、汇总,本篇对第六章重要的数字考点进行罗列与总结,对相关知识考点充分了解后,对总结的内容进行针对性的记忆即可。
具体内容如下:
数字考点一、施工招标与投标
所在章节:第六章施工合同管理>>第1节“施工发承包模式”
【考点】
(1)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2)招标信息修正时限: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
【总结】
序号 | 考核内容 | 数字命题点 |
(1) | 邀请招标 | 3个以上 |
(2) | 招标信息修正时限 | 15日 |
数字考点二、施工承包合同内容条款
所在章节:第六章施工合同管理>>第2节“施工合同与物资采购合同”
【考点】
(1)进度控制
开工日期: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暂停施工: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发生暂停施工的紧急情况,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向监理人提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人应在接到书面请求后的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的暂停施工请求。
(2)费用控制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质量保证金:
在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应在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竣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时间: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的14天内,提出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后的14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3)竣工验收: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通知承包人,指出在颁发接收证书前承包人还需进行的工作内容。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的,应在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6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
(4)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在缺陷责任期,包括根据合同规定延长的期限终止后14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总结】
序号 | 考核内容 | 数字命题点 |
(1) | 开工通知发出时间(提前) | 7天 |
(2) | 暂停施工书面请求答复时间(接到请求后) | 24小时内 |
(3) |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 14天,28天 |
(4) | 申请到期应返还质量保证金(内容核实) | 14天 |
(5) | 竣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 14天 |
(6) |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时间 | 14天 |
(7) | 竣工验收及工程接收证书的出具时间 | 28天,56天 |
数字考点三、施工劳务合同内容条款
所在章节:第六章施工合同管理>>第2节“施工合同与物资采购合同”
【考点】
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总结】
序号 | 考核内容 | 数字命题点 |
(1) | 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 14天 |
数字考点四、索赔
所在章节:第六章施工合同管理>>第5节“施工合同的索赔”
【考点】
(1)提出索赔的程序(索赔意向通知→索赔通知)
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
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
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文件的提交
承包人必须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或经过工程师(监理人)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向工程师(监理人)提交一份详细的索赔文件和有关资料。如果干扰事件对工程的影响持续时间长,承包人则应按工程师(监理人)要求的合理间隔(一般为28天),提交中间索赔报告,并在干扰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提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
(3)索赔文件的审核
监理人应按总监理工程师与合同当事人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28天内完成赔付。
【总结】
序号 | 考核内容 | 数字命题点 |
(1) | 提出索赔时间(索赔意向通知→索赔通知) | 28天内 |
(2) | 索赔文件的提交时间 | 28天 |
(3) | 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时间 | 42天内 |
(4) | 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赔付时间 | 28天内 |
数字考点五、工程担保
所在章节:第六章施工合同管理>>第6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
【考点】
(1)投标担保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施工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国际上常见的投标担保保证金数额为2%~5%。
(2)履约担保
银行履约保函是由商业银行开具的担保证明,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左右。
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如承包人在发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28天内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保函金额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10%。
(3)预付款担保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以后,发包人往往会支付给承包人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
(4)支付担保
发包人的支付担保实行分段滚动担保。支付担保的额度为工程合同总额的20%~25%。
【总结】
序号 | 考核内容(基数) | 数字命题点 |
(1) | 施工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投标总价) | 2%且≤80万 |
(2) | 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 | 2%且≤10万 |
(3) | 国际上常见的投标担保保证金数额 | 2%~5% |
(4) | 银行履约保函(合同金额) | 10%左右 |
(5) | 质量保证金(工程价款结算总额) | ≤3% |
(6) |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 | ≤10% |
(7) | 预付款比例(合同金额) | 10% |
(8) | 支付担保的额度(工程合同总额) |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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