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字〔2007〕473号)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实行全程网办开展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字〔2007〕473号)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实行全程网办开展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和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要求,为多渠道改进组织实施方式,切实提高培训实效,本着方便学员、自愿报名的原则,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服务中心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厅、局: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核,1767人符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赣州市、九江市、宜春市、鹰潭市、共青城市、瑞金市、丰城市、赣江新区行政审批局,鄱阳县、安福县、南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注册建造师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厅、局: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核,1407人符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厅、局: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核,2169人符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赣州市、九江市、宜春市、鹰潭市、共青城市、瑞金市、丰城市、赣江新区行政审批局,鄱阳县、安福县、南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注册建造师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厅、局: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核,1751人符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厅、局: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核,2135人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