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垫资及利息的相关新闻

工程垫资及利息

工程垫资及利息①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部分除外②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③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

来源 233网校2024-08-01

出租人的义务

出租人的义务①按约交付租赁物并保持其适租性的义务②对租赁物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义务③及时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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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租赁合同

定期租赁合同①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20年。超过 2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 20年②定期租赁中,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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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的义务

承租人的义务①按约支付租金的义务②按约使用租赁物的义务③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④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时的通知义务⑤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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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变更对保证合同的影响介绍

主合同变更对保证合同的影响介绍(1)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2)债权人和

不定期租赁合同

不定期租赁合同:①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约定不明的;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③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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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概念及特征介绍

租赁合同的概念及特征介绍(1)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有体物、非消耗物(2)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该特征使租赁合同区别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买卖合同(3)租赁合同是标的物的使用收益权与租金对待移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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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的权利

承租人的权利①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②减少租金请求权(特定情形下)③经出租人同意后对租赁物的改造权④经出租人同意后的转租权。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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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①保证期间在保证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②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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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的范围

保证的范围: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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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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