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建法〔2007〕48号 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接收申报材料的时间 按照建设部相关规定,今年首次申请建造师注册限于注册一个专业。我厅接收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材料的时间为6月10日至20日。 对于申请人……[全文]
浙建法〔2007〕48号 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