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非全国统考,由地方命题。
2021二级建造师考试分多批次进行,上半年分两批次开考,第一批次开考时间为:5月22日-23日,第二批次开考时间为:5月29日-30日,第三批次开考时间为下半年。
二级建造师管理权限在地方,建造师考试命题和考试也由地方自行组织。原则上由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部门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自行公布合格分数线,但考虑到减轻各地组织命题的压力,避免重复性工作,同时也考虑到建筑业流动性特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人事部考试中心每年都组织全国专家出一套全国通用的试卷,各省可自主决定是否采用全国通用试卷。若采用全国卷,考试时间全国统一,但阅卷各省自行组织,合格分数线由各省自行确定。
二级建造师考试规定: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按照国家确定的考试大纲和有关规定,在本地区组织实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
专业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二级建造师考试目的: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