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证书江浙沪实现跨省通用!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印发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暂行办法》通知得知,二级建造师等由江浙沪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证书样式,202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公告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暂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政府:
现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9月16日
原文地址:http://link.233.com/22207/tqtwj_17340/20200924/t0035_13942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