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7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5月20、21日举行,为更好地服务考生,顺利完成本次考试考务工作,特将有关考务问题与要求提示如下,请务必认真阅读。
1、考生可于2017年5月16日16:00起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请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2、请仔细检查准考证上信息是否与报名信息一致,如有错误,务必于考前联系我院,逾期不予修改。
3、考试时凭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护照)入场,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证件不齐或使用过期证件的,立即停止考试,离开考场(点)。
4、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严禁将通讯工具和其他无关物品带入考场座位。考试结束后, 考生不得将试卷、题本、答题纸(卡)、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5、考生在答题卡(纸)上填写(涂)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时,务必填涂试卷代码,否则新阅卷系统默认该科成绩为零分,责任自负。
6、各考场配备金属探测仪,考生进场将逐人检查;考点专门配备身份信息鉴别仪,对每名考生进行身份验证,严禁替考和使用假身份证参加考试;考场配备屏蔽仪,同时使用无线耳机检测(作弊克)等技防设备进行作弊工具查测,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带入座位,
7、本次考试国家考试机构将继续采用“选择题抄袭作弊考生甄别和考场检测”手段,对全部试卷进行技术检测,一经发现“雷同”试卷,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并通报所在单位。
8、对不法网站提供所谓“真题答案”、“考试包通过”等虚假信息,要坚决抵制,不传播,不上当,做一个诚信、文明的考生。
9、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实行考后资格复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报考资格和使用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处理。
特别提醒:
根据人社部发〔2016〕64号文件,考试严格执行“各科目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点),各科目考试封闭2小时后方可离场”的规定,请应考考生妥善安排时间。
附:安庆考区赶考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