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齐英勇等五位同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经查实,在2005、2006年度申报二级建造师考核认定中,德化晃星建筑有限公司许友忠、曾日清两位同志和福建兴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杨增添同志分别伪造身份证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在200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中,福建璟榕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胡宗炎伪造身份证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中,福建省龙祥有限公司齐英勇同志分别伪造学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上述五位申报人员的所在单位,没有认真审核把关。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第十五条规定,经研究,取消胡宗炎、齐英勇、许友忠、曾日清、杨增添五位同志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收回资格证书并注销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对其所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如实提供申报证明材料。有关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严厉查处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