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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200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开始领取

来源:233网校 2009-04-17 13:21:00

  (一)领取证书:2008年12月18日—2009年3月27日已办理2007年11月计算机软件、2007年11月经济专业、2007年10月二级建造师第一专业、2007年10月二级建造师增报专业、2008年5月计算机软件、2008年9月会计专业、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2008年注册税务师、2008年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合格人员,请持办证发票或身份证(代领还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地址:市叠彩路8号,叠彩机关办公大院7号楼2楼)咨询电话:2815807.

  领取时间:星期一至五(工作日内)上午8:30—11:30,下午3:30—5:00

  领取地址: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市叠彩路8号,叠彩机关办公大院7号楼2楼)

  (二)可办证项目:2008年6月二级建造师(第一专业)、2008年6月二级建造师(增报专业)、2007年9月一级建造师(第一专业)、2007年9月一级建造师(增报专业)、2008年11月全国经济专业(国线、区线)、2008年9月注册安全工程师、2008年10月企业法律顾问、2008年11月土地登记代理人、2008年9月注册资产评估师、2008年10月造价工程师、2008年10月执业药师、2008年11月计算机软件。

  一、资格证书办证所需材料:

  (A)身份证原件;(B)准考证原件;

  (C)《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考生请在桂林市人事考试网guilin.gxpta.com.cn考试动态栏中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doc下载后填写);

  (D)彩色同底近照一张二寸、两张一寸(请粘贴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其中一份表贴一寸、二寸照片各一张,另一份表贴一寸照片一张)

  (E)特别提醒:办理一级建造师(增报专业)、二级建造师(增报专业)资格证书还需要带对应的原一级建造师第一专业、二级建造师第一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二、接收办证材料单位: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接收办证地址:桂林市叠彩路8号市直机关办公大院7栋2楼。

  四、接收办证材料时间:考生可登陆广西区职改办(南宁市,0771-5866234)网站http://link.233.com/26593/9997/0017/查看办证时间,桂林市合格考生递交办证材料时间为:2009年4月7日—16日(星期一至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4:30)

  五、办理流程:考生提交办证材料至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到广西区职改办(南宁市)办理证书→考生凭身份证原件至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办理好的资格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六、咨询电话: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0773-2815807.

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200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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