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5月30日、31日进行,泸州市共设两个考点,分别为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和泸州高中。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特别提示考生要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通行证、境外护照方可进入考场(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并使用身份证识别仪对所有考生的身份证进行检查。对使用伪造身份证参加考试的考生,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人部社12号令严肃处理,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迟到30分钟以上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以后才能交卷出场。同时对考场进行手机信号屏蔽和无线电信号监控,对监测的异常无线电信号进行屏蔽、跟踪和定位。
3、按照人社部12号令,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考试时将对试卷代码等重要信息进行登记确认,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进行对比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代码异常,均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要坚决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
4、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随身物品进行检测,考生除必备考试用品外,严禁将电子记事本、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考场考座,否则按违纪处理。
5、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转借他人,否则按违纪处理。
6、对于严重违纪人员,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将处理结果通报应试人员所在单位,建议单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泸州高中均未设有停车场,建议考生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参加考试。
请各位应试人员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考,拒绝作弊,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预祝所有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