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的科目设置为2+1,两门公共课程加一门专业课程。公共课程是各个专业都要考试的课程,其讲述的内容具有通用性。专业课程则是公共课上讲述的原则、原理和法律法规在专业领域的具体应用。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是公共课程,题型为客观题。一般简称为《法规》和《管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应试人员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3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