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发售招标文件。
②组织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决策、自行负责安全。
③投标预备会。
目的:澄清投标人书面提问;
程序: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投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施工投标文件内容
施工投标文件通常包括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投标函及其他有关文件三部分内容。
1)技术标书
技术标书主要是指施工组织设计。评标委员会将以此来评价投标人的技术实力和工程经验。
2)商务标书
商务标书主要包括工程报价、优惠条件、对合同条款的确认等内容。工程报价以工程量清单为主,包括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暂定金额汇总表、计日工明细表、单价分析、调价权值系数等。
3)投标函及其他有关文件
这部分文件是指投标函及“投标人须知”规定必须提交的文件,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担保、授权书、联合体协议书、资格预审更新资料或资格后审资料、投标人承揽的在建工程情况、分包人情况等。
2.施工投标文件编制
商务标施工投标文件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突出专业性,而且要有针对性。
(2) 保证可行性,而且要经济合理。
(3) 注重规范性,而且要凸显重点
3.施工投标文件校对和密封
(1)施工投标文件校对。
(2)施工投标文件装订。
(3)施工投标文件密封。密封袋封口后,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密封的施工投标文件可在投标截止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地点递交招标人。
1.施工招标方式(按照开放程度划分)
2. 施工招标程序
(1)组建招标组织
方式一:自行招标。建设单位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的,可自行组织招标。
方式二:委托招标代理。建设单位不具备自行组织招标能力条件的,应委托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办理招标事宜。
(2)办理招标申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
(3)进行招标策划
①划分施工标段;
②确定承包模式:施工总包、平行承包、联合体承包、合作体承包等。是否允许分包。
③选择合同计价方式:总价、单价、成本加酬金。
(4)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公开招标)
招标人应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文件包括下列内容: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等。
此外,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也构成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
(5)编制招标文件
①招标公告(公开)或投标邀请书(邀请);
②投标人须知;
③评标办法;
④合同条款及格式;
⑤工程量清单;
⑥图纸 ;
⑦技术标准和要求;
⑧投标文件格式;
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也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①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并记录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及密封状况,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②组建评标委员会(与资格审查委员要求相同)
③开标
招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对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A.宣布开标纪律;
B.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C.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D.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E.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F.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G.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H.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I.开标结束。
④评标
施工评标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环节。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计算错误的,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书写有错误的,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评标方法通常有两种: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
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H.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I.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J.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招标人应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不允许有阴阳合同】
招标人最迟应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总价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一个总价签订合同,施工单位按此价格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任务。根据合同总价是否可调。
总价合同又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施工单位按其投标时建设单位接受的投标报价一笔包死施工任务的计价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设单位没有要求变更原定承包内容的,施工单位在完成承包任务后,不论其实际成本如何,均应按签约合同价获得工程款支付。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施工单位要考虑承担合同履行中的主要风险,因此在投标时会报较高价格。
固定总价合同一般适用于下列情形:
①招标时已有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任务和发包范围明确,合同履行中不会出现较大设计变更。
②工程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或承包工作内容较为简单的工程部位,施工单位可在投标报价时合理地预见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
③工程量小、工期较短(一般为1年之内),合同双方可不必考虑市场价格浮动对承包价格的影响。
【速记】短、小、简单、范围明确、1年内
(2)可调总价合同
可调总价合同是指在固定总价合同的基础上,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市场价格变动、工程变更及其他工程条件变化而使工程成本增加时,可按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调整的计价方式。
对于工期较长(1年以上)的工程,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无法合理地预见合同履行过程中市场价格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原则、方法和依据。
【速记】变化大、工期长1年以上
常用的调价方法有:
①文件证明法。
②票据价格调整法。
③公式调价法。
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计算工程价款的合同。
投标单位填报的单价应为计及各种摊销费用后的综合单价,而非直接费单价。合同履行过程中无特殊情况的,一般不得变更单价。
单价合同适用于下列情形:
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发生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大型工程,以及建设单位为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初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招标的工程。在单价合同中,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而非实际工程量。
特点:合理分担风险,双方均没有量的风险。施工方报价较为合理。
单价合同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1)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
合同价款 = 实际直接费+实际直接费×酬金百分比
C = Cd (1+P)
特点:施工单位可获得的酬金将随着直接成本的增加而增加。因此,这种合同虽在签订时简单易行,但不能激励施工单位缩短工期和降低成本。
不利于工期、不利于投资控制
(2)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
合同价款 = 实际直接费+合同双方约定的酬金
C = Cd + F
特点:这种合同虽不能鼓励施工单位关心降低直接成本,但从尽快获得全部酬金、减少管理投入出发,施工单位会关心缩短工期。
(3)成本加浮动酬金合同
合同价款 = 实际直接费+合同双方约定的酬金+奖罚浮动
C = Cd + F + 0 (实际成本Cd等于预期成本C0)
C = Cd + F + ΔF (实际成本Cd低于预期成本C0)
C = Cd + F - ΔF (实际成本Cd高于预期成本C0)
这种合同通常会规定,当实际成本超支而减少酬金时,以原定的基本酬金额为减少的最高限额。
从理论上讲,这种合同形式对双方都没有太大风险,且又能促使施工单位关心成本降低和缩短工期。
(4)目标成本加奖罚合同
合同价款 = 实际直接费+基本酬金+奖罚酬金
C = Cd + P1C0 + P2(C0-Cd)
在仅有初步设计或工程说明书就迫切需要开工的情况下,可根据大致估算的工程量和适当的单价表编制粗略概算作为目标成本。
在签订合同时,以估算的目标成本作为依据,并以百分比形式约定基本酬金和奖罚酬金。
进行工程结算时,如果实际直接成本超过合同约定的目标成本界限(如5%),则应按约定百分比扣减成本超支的罚金;反之,如果实际直接成本有节约时(也应有一个幅度界限),则应按约定百分比增加酬金。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载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五个要件。
这五个要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缺一不可。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根据各专业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范,按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2) 措施项目清单
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在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3) 其他项目清单
4) 规费项目清单
包括:五险一金一排污
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
5) 税金项目清单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招标控制价是指在工程招标发包过程中,由招标人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拦标价)。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当采用综合单价(人、料、机、管、利)。
1)投标报价基本原则
(1)投标价应由投标人编制或由投标人委托专业咨询机构编。
(2)投标价应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
(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4)投标价不能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
2) 投标报价编制方法
(1)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综合单价的确定。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依据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
当招标文件描述的项目特征与设计图纸不符时,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描述的项目特征确定综合单价。【重点】
(2)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总价项目金额的确定。
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金额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自主确定。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高频】
(3)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规费与税金项目计价表的编制
3)投标报价编制注意事项
(1)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投标人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
(3)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1)不平衡报价法(总价不变,调整内部报价结构 C= A+B)
2)多方案报价法
在投标文件中报两个价:一个是按招标文件的条件报一个价;另一个是加注解的报价,即如果某条款作某些改动,报价可降低多少。这样,可降低总报价,以此吸引招标人。
适用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范围不明确,条款不清楚或不公正,或技术规范要求过于苛刻的工程。
采用多方案报价法,可降低投标风险,但投标工作量较大。
3)保本竞标法
对于缺乏竞争优势的施工单位,在不得已时可采用根本不考虑利润的报价方法,以获得中标机会。
(1)有可能在中标后,将大部分工程分包给索价较低的一些分包商。
(2)对于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先以低价获得首期工程,而后赢得机会创造第二期工程中的竞争优势,并在以后的工程实施中获得盈利。
(3)较长时期内施工单位没有在建工程项目,难以维持生存。
4)突然降价法
突然降价法是指先按一般情况报价或表现出自己对该工程兴趣不大,等快到投标截止时,再突然降价。采用突然降价法,可以迷惑对手,提高中标概率。但对施工单位的分析判断和决策能力要求很高,要求施工单位能全面掌握和分析信息,作出正确判断。
5)其他报价技巧
(1)计日工单价的报价。
(2)暂定金额的报价。
(3)可供选择项目的报价。
(4)增加建议方案。
(5)采用分包商的报价。
(6)许诺优惠条件。
1)合同计价方式比较
2) 合同计价方式选择
(1)工程复杂程度
建设规模大且技术复杂的工程,承包风险较大,各项费用不易准确估算,因而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最好是对有把握的部分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估算不准的部分采用单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
有时,在同一施工合同中采用不同的计价方式,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合理分担施工风险的有效办法。需要注意的是,施工合同中必须明确两种不同计价方式所限定的工程范围。
(2)工程设计深度
对于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细而明确,可选择总价合同。
对于实际工程量与预计工程量可能有较大出入的工程,应优先选择单价合同。
对于只完成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不够明确的工程,可选择单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
(3)技术先进程度。对于施工中有较大部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缺乏经验,又无国家标准的,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而应选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4)工期紧迫程度。对于一些紧急工程(如灾后恢复工程等),要求尽快开工且工期较紧的,可能仅有实施方案,尚无施工图纸,施工单位在投标时不可能报出合理价格,因此,选择成本加酬金合同较为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