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过程中的报审报验
(1)施工进度计划报审。
(2)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
对于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监理机构的审查内容包括:①编审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②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达到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要检查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对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要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
(3)“四新”质量报审。
(4)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报审。
(5)试验室报审。
(6)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报验。
(7)工程报验。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质量。项目监理机构验收其质量,并对质量合格的签署验收意见。
(8)提出工程计量及付款申请。
(9)提出工程变更或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