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需要到规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图】
(2)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单位】
(3)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机构组成;【人】
(4)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文件】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资料后,对于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应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并向建设单位签发工程质量监督文件。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建设单位进行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