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
招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对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A.宣布开标纪律;
B.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C.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D.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E.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F.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G.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H.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I.开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