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人义务
(1)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2)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开工条件、施工场地、道路交通、能源供应、证件、批件、测量控制点、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等。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6)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