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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233网校 2024-07-13 00:00:18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 3个月内,依照法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 10 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5日内受理。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 15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4)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符合规定,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除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作出执行裁定

5)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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