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人的主要义务
1)按约支付报酬及材料费等价款的义务。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受领并验收工作成果的义务。定作人受领承揽物或工作成果的,不免除承揽人的瑕疵担保责任
3)按约提供材料的义务
4)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的义务
5)及时答复承揽人的义务
6)对中途变更承揽工作要求的损失赔偿义务
7)不得滥用监督检验权利的义务。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定作人有实施必要监督检验的权利。但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