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标准: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重应符合要求
(1)民用建筑工程根据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不同要求,划分为以下两类:【2020、2017、2012、2010】
分类: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
住宅、居住功能公寓、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 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等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 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等
划分 :
(1)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
(2)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分项工程为单位进行验收
验收要求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
编制与审核 :
(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均应编制竣工图;竣工图应真实反映竣工工程的实际情况
(2)竣工图应依据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包括技术核定单)等绘制
(3)当施工图没有变更时,可直接在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形成竣工图
(4)竣工图应有竣工图章和相关责任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