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报价的组成主要有直接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和风险费等。
(1)直接费:是指工程施工中直接用于工程上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使用费用的总和。
(2)措施费:是指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直接用于工程的费用,如冬、雨期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施工辅助费,工地转移费。
(3)企业管理费:是指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需的各项费用。由基本费用、主副食运输补贴、职工探亲路费、职工取暖补贴和财务费用等组成。
(4)利润:是指投标时根据企业的利润目标和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的利润。
(5)规费和税金:规费是指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工伤保险费等;税金是按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6)风险费是对风险分析后确定的用于防范风险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