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二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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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已经公布,根据《天津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津人专〔2005〕23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2377人(名单附后)。
下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9日。
公示期间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人员的监督举报,进行调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23394926(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举报邮箱:tjkpzxgs@tj.gov.cn
附:天津市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
2024年8月19日
原文标题:关于天津市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公示
原文来源: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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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受理方式:注册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行风举报。
公示期2024年9月30日截止,合格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7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link.233.com/24261/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专技类资格考试审查结果查询”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原文标题: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原文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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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江西省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9260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5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人需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可采取电话的方式提供具体事实、情节和证据。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12333
附件:江西省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告知承诺名单(第一批).xls
附件:江西省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告知承诺情况公示名单(第二批).xls
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9月5日
原文标题:江西省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告知承诺情况公示(第一批)
原文来源: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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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及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广东省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22108人(详见附件1)。
一、公示时间
2024年8月9日至8月22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地市考生的举报,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受理(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见附件2)。
附件1-广东省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24年8月9日
原文标题:广东省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原文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后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68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4年度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3880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1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18977190997
举报邮箱:zzqrsksy@rst.gxzf.gov.cn
附件:2024年度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4年8月22日
原文标题:2024年度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原文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琼建人函〔2024〕43号),现将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21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将依法依规处理。
咨询电话:0898-65352821。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13日
原文标题:海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公示
原文来源: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辽宁省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2080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至9月27日。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承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公示期间各级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进行核查核验,同时集中接受对公示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实事求是。不得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举报人责任。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合格成绩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举报电话:12333-0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9月14日
原文标题: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原文来源: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暂行)》((冀人发[2004]69号)及《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免考条件及免考科目的通知》(冀人字([2005]177号)等有关规定,我省组织实施了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有9611人成绩合格,拟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4年8月8日至8月17日)。
说明:
1、下载文件后查询个人信息时,由于考生身份证号使用*号替换,请使用姓名查找后结合身份证信息和单位信息确认是否正确。
2、如果对结果有疑义或者信息需要修正,请联系中心咨询电话:0311-83824748、83808508。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8月8日
附件:
河北省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
原文标题:河北省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公示
原文来源: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4〕14号)、《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4〕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一)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
(二)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
(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
(四)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五)撤回承诺申请的;
(六)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人工核查的。
二、审查时间及地点
全省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应于2024年9月25日前完成。考生通过报名所在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查询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
三、审查程序
(一)考生自查。考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自查,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二)所在单位初审。由考生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考生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对考生《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信息逐一进行审查。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考生。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对考生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核查。同时为考生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三)市州人社局审核。按照“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市州人社局对所在单位初审结果进行核查。审核时,主要对初审结果进行核验,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审核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市州人社局在相关网站公示审查结果。
四、审查所需材料
(一)单位资格初审材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身份证件。
3.学历(毕业)证件。
(1)持教育部门学历的,以下材料:
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专(含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在学信网免费申请的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要求详见学信网)。
2005年6月及以后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认证结果。2005年6月前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查验省教育厅开具学历认证报告。
(2)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3)持党校学历的,查验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网上无法查询的,查验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查验以下材料:
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的查验结果页面;
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结果页面;
其它年度毕业的,提供考点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4.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或报考的考生提交符合免考条件的相应职称证书、聘书等材料。
5.其它申请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二)市州人社局审核材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3.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学历、职称证书、聘书等查验结果。
4.报考“增报专业”的只需提交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第一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因故未能参加本次审查的,请关注各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网站人工核查补办公告,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查。仍不补查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考试等部门清理相关数据后,原则上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原则上每年上半年开考的考试,资格审查补办一般在当年12月下旬;下半年开考的考试,资格审查补办一般在次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无异议人员的证书领取事宜可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和市州人社局网站查询。
(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考生若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经资格审查,若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不予发文发证,考试费用不予退还,并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考生所在单位及工作人员要加强对申请人相关信息的核对把关,协助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参加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以后年度资格审查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各市州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机构电话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9月3日
附件3
各市州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机构电话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
市州 |
审查部门电话 |
考试部门电话 |
审查公告发布网址 |
长沙 |
0731-84907978 |
0731-82563172 |
http://link.233.com/28747/zxzx_0/tzgg_131288/rsrc_131289/ |
衡阳 |
0734-2896683 |
0734-2826112 |
http://link.233.com/23475/hysrsj/ |
株洲 |
0731-28681071 |
0731-28813393 |
http://link.233.com/11908/ |
湘潭 |
0731-58524342 |
0731-58568994 |
http://link.233.com/16318 |
邵阳 |
0739-5026032 |
0739-5324935 |
http://link.233.com/15145 |
岳阳 |
0730-8882339 |
0730-8882303 |
http://link.233.com/25279 |
常德 |
0736-7893116 |
0736-7893126 |
https://link.233.com/19699/rsks |
张家界 |
0744-8230153 |
0744-8230135 |
http://link.233.com/11882/ |
益阳 |
0737-4222644 |
0737-4226090 |
http://link.233.com/17260/rsj/index.htm |
郴州 |
0735-2871244 |
0735-2871247 |
http://61.187.189.252 |
永州 |
0746-8323746 |
0746-8329607 |
http://link.233.com/21196 |
怀化 |
0745-2714698 |
0745-2390286 |
link.233.com/23539 |
娄底 |
0738-8216030 |
0738-8312396 |
http://link.233.com/17982/ |
湘西 |
0743-8222653 |
0743-8222104 |
http://link.233.com/15107/ |
原文标题:湖南省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公告
原文来源:湖南人事考试网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湖北省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拟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7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拟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27-87232949
举报信箱:https://link.233.com/19609/hbrsksw/hdjl/yzxx/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
2024年8月20日
原文标题:湖北省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原文来源:湖北省人事考试院
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四川省拟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人员予以公示,共8867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2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拟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各报名点所在地受理举报部门及受理举报电话如下:
报名点 |
受理举报部门 |
受理举报电话 |
省直属 |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
028-63810333转8 |
成都市 |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28-86638412 028-86634547 |
自贡市 |
自贡市建筑工程技术中心 |
0813-8288028 |
攀枝花市 |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812-3378002 |
泸州市 |
泸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
0830-2368076 |
德阳市 |
德阳市建筑房地产业联合协会 |
0838-2378567 |
绵阳市 |
绵阳市住建委 |
0816-2244368 |
广元市 |
广元市建筑业发展事务中心 |
0839-3272102 |
遂宁市 |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825-2311552 |
内江市 |
内江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
0832-6210212 |
乐山市 |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833-2111151 |
南充市 |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817-2338786 |
达州市 |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818-2143763 |
巴中市 |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827-5550855 |
广安市 |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826-2330729 |
宜宾市 |
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831-2327238 |
雅安市 |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835-2227385 |
阿坝州 |
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837-2836821 |
甘孜州 |
甘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836-2833134 |
凉山州 |
凉山州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
0834-3223567 |
眉山市 |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28-38196903 |
资阳市 |
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28-26633450 |
附件: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四川省拟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人员名单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8月13日
原文标题: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四川省拟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人员的公示
原文来源: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甘肃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4952人(名单见附件)。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1日,期间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931—8819340
举报邮箱:3396350@126.com
附件:2024年度甘肃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4952人)
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2024年8月22日
原文标题:2024年度甘肃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原文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