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省有关厅、局: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规定,经审核,姚圣梅等648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张晓飞等67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夏晓波等5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杨凯等1857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金水清等65人符合二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现予以公布。
附件:1 .2016年第十批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2016年第十批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人员名单
3.2016年第十批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名单
4.2016年第十批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5.2016年第十批二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