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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网络课件评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人函〔2021〕1039号),做好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安徽省建设干部学校组织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网络课件评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和范围
通过开展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网络课件的评估,推出符合行业发展需要和工程建设实际的网络教育课件,以保证继续教育的质量,从而提升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素质和技能水平。
评估的范围为用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网络课件及其播放平台。
二、评估要求
(一)网络教育机构要求
网络教育机构依法成立,相关证照齐全,拥有专职工作人员,完备的客服体系,能够快速、积极、全方位为学员提供线上或电话咨询;在平台运行期间,专门的技术支持团队提供7天×24小时的技术服务支持。有一定数量的兼职教师队伍,相关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健全,遵纪守法、社会信用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网络课件要求
1.不得使用可能会产生版权纠纷的课件。必要时须提供授课专家课程拍摄协议。
2.参与评估的课件内容如有雷同(提供的课件存在5个以上学时同一老师同一内容视为雷同),均视为不合格课件。
3.课程内容不得涉及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宣扬邪教、迷信;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等其他内容。
4.课件内容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大纲》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设置;课程范围和教学深度应符合职业培训的有关要求。
5.课程须覆盖土建施工员、市政施工员、装饰施工员、设备施工员、土建质量员、市政质量员、装饰质量员、设备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13个岗位,每个岗位不少于32个学时,每学时按45分钟设置。同时,每个岗位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岗位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不得低于450分钟,专业岗位知识不得低于990分钟;
6.公共基础知识须具有安徽本地特色的教学内容,且学时数不低于总学时的10%。
(三)网络平台技术要求
1.配备一定的硬件设施设备和相应的网络安全保障措施;
2.网络平台具有登录、报名、课程学习、测试、证明下载等必要功能,应有效地防止拖拽课程视频进度、加速视频快进、多课程同时学习等不良行为,同时具备督学功能,最大限度解决替学、假学的现象,保证在线学习的时间和效果达到管理的预期;
3.终端多元化,支持PC端,以及移动端或微信小程序等;
4.网络平台按照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出具有效的学时数据统计,并可以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实时对接;
5.网络平台严格学员身份确认设置,保证学员学习的真实性、学时记录的准确性,能够自动记录学习日期,时间,内容等,能够自动续接学习,不存在漏记或多记学员培训学时现象;
6.平台具有完善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方案。技术和售后服务应结合政策法规的调整和用户需求及时升级更新,并有完整的定期维护方案,确保学员顺利在线培训。
三、评估依据和程序
(一)评估依据
1.政策依据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才函〔2019〕22号);
(4)《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人函〔2021〕1039号)。
2.《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大纲》。
(二)组织评估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继续教育课件及平台的适用性进行评估,并对课件内容进行全面评估。凡同时符合上述网络教育机构、网络课件和网络平台技术要求的网络课件及平台,将纳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评估时间、结果另行通知。
四、评估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网络平台和课件供应商的简介(应注明单位名称、法人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相关证照复印件(原件备查),专职人员及兼职教师名单,内部管理制度等;
2.网络平台功能介绍(文字说明加框架图);
3.课件以硬盘形式报送,须拷贝所有课件文件并能顺利播放,按照专业类别列出课程目录、学时情况和主讲人信息。未能提供足额学时公共课或各专业岗位知识的网络平台和课件将不予选用;报送的课件作为评审依据,其质量责任自负,内容不符合、不完整不允许补充或调换。
(二)申报时间和方式:请于2021年12月13日10:00前,将申报材料和密封的硬盘(课件采用加密措施,可以播放即可),报送至安徽省建设干部学校(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邮编:230091,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省城乡规划大厦1109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海平 联系方式:0551-62873128
2021年12月6日
原文地址:http://link.233.com/18775/ztzl/gdzt/ahsjsgbxxszfhjszyzgzczxzl/ywzn/560248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