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若已取得福建省二级建造师(包括已入闽登记的省外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资格证书,但申报相关业务时提示取得未执业资格证书是什么原因,如何处理?
答:
第一种原因:该人员现身份信息(姓名或身份证号)与取得执业资格时的身份信息不一致。处理办法:登录注册系统个人端选择业务办理-个人信息修改栏目上传申请报告、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更正个人身份信息。其中,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为户口本个人信息页(需体现曾用名),身份证号码变更的证明材料为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公民身份信息变更证明函》。如果为考试时误填写错误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需在申请报告中写明事由,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并通过该申请后,个人即可正常办理业务。
第二种原因:非本省取得的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资格证书,我省注册系统内没有该人员资格信息。处理办法:登录注册系统个人端选择业务办理-省外资格补录栏目上传资格证书,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并通过该申请后,个人即可正常办理业务。(非本省取得的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不能在我省申报注册,不在此业务受理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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