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3]7号)和《关于首次开展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延续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3]75号)的有关规定,拟将年龄满60周岁(截至2014年6月20日)和逾期未延续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予以省级注销(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29日。如对注销人员名单有疑义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申诉材料向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情况的内容应实事求是,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3]25号),目前已经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在注销后仍可执业至该项目竣工。
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建设公寓310室,邮政编码:350003,联系电话:0591-87617396,传真:0591-87667925。
附件下载:注销注册的林强等9852位二级临时建造师人员名单.xls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