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相关问题解答(2015年5月11日更新)
各二级建造师在电话咨询前请登录“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http://link.233.com/22747/gxzczx/)”网站点击“教育培训”栏找出相应的通知并详细阅读通知事项。
1、二级建造师注册有效期为多长时间?在有效期内需完成多少学时的继续教育学时?
答:二级建造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具体到期时间以执业印章为准);在有效期内主项专业需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另外,每增加一个专业,该增项专业需再完成60学时的选修课学习。
2、二级建造师增项如何学习?
答:根据最新文件要求,每增加一个专业,该增项专业需再完成60学时的学习。二级建造师有增项的只需学习网络选修课即可,请勿报名参加必修课学习。详情请登录“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http://link.233.com/22747/gxzczx/)”网站点击“教育培训”查看3月18日发布的《关于明确我区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课时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建注〔2015〕7号)文件。
3、继续教育必修和选修学习有无先后顺序?
答: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选修课学习无先后顺序之分,由学员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安排完成规定学时即可。
4、如何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答:广西区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学习采取集中面授方式进行,选修课学习实行网络教育。
(1)必修课学习:我中心于开班前20天左右将每期必修课
培训通知发布中心网站“教育培训”栏,学员按已发布通知的相关要求(培训对象等)报名参加培训;
(2)选修课学习:学员登陆二级建造师网络学习系统选课
学习,在系统正常开通状态下都可以网上缴费和学习,具体事宜请登录“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http://link.233.com/22747/gxzczx/)”网站点击“教育培训”查看3月17日发布的《关于开通2015年我区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学习系统的通知》(桂建注〔2015〕4号)文件。
5、选修课学习从哪里进入学习?
答:登录“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http://link.233.com/22747/gxzczx/)”网站点击“培训考试管理系统快速登录”进入“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网络学习系统”中学习。
6、选修课学习系统升级后还能用原来的账号、密码登录吗?
答:可以的,具体请各二级建造师进入学习系统时认真阅读“有关广西二级建造师和三类人员网络学习系统升级后的账号和系统使用说明”。
7、单位用户怎么注册?怎么使用单位用户中的绑定学员、统一缴费功能?
答:新用户注册前请在登录界面下载“企业操作指南”并认真学习“操作流程”,各单位在注册填写信息时请如实填写单位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并牢记登录账号、密码;如在操作中有疑问,请联系:18320842670,QQ: 2943327217(常在线)。(新单位用户进入系统前请认真阅读“单位须知”)
8、个人用户怎么注册?怎么完成学习?
答:新用户注册前请在登录界面下载“学员学习指南”并认真学习“学习流程”,各二级建造师在注册填写信息时请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并牢记登录账号、密码。如在学习中有疑问,请联系:18320842670,QQ: 2943327217(常在线)。(新个人用户进入系统前请认真阅读“学员须知”)
9、登录账号、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答:请点击登录界面的“忘记密码”,通过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找回。
10、在注册时标准照片上传错误如何修改?
答:二级建造师在系统学习过程中如发现标准照上传错误都可以自行修改;如学习完成提交审核后则无法自行修改照片,如需修改照片请将标准照电子版附个人姓名、身份证信息、有效联系方式、单位名称等发送至250413578@qq.com,工作人员将在7人个工作日内修改。
11、已在系统中缴费学习怎么领取发票?
答:请查看“学员须知”中的“发票领取”。
12、已在系统学习完所选课程,什么时候能打印学时证明?
答:学习完成后待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学时证明(审核时间为20个工作日),每月月初会在“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公布上月度学习合格名单,如:学员在5月份完成的学习,则在6月初打印学习证明。
13、继续教育必修课、选修课都已学习完并成绩合格怎么办理延续注册?
答:延续注册需先在网上申报,相关问题请致电政务服务中心:0771-5595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