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河北省2011年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第一期至第五期)的通知
冀建执[2011]17号
石家庄、邢台、承德、沧州、廊坊市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机构:
按照河北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方案(冀建执[2011]15号),从6月份开始对2009和2010年度参加河北省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具体安排见附件1)请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并在培训结束后将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电子数据形式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西路501号
邮编:050051
联系电话:0311-87908205
邮箱:zczxpx@163.com
附件:1、2011年河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安排表(第一期至第五期)
2、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