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有关部门批准,王天宝等3名二级建造师准予补办证章;林建军等1名二级临时建造师补办证书;杨鹤真等247名二级建造师准予变更注册;高乃庆等10名二级临时建造师准予变更注册;(名单附后)。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需带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企业IC卡以及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如领取增项、变更内容的除带好原证书外还需交还原建造师章)到小木桥路683号一楼受理大厅领证(章)处办理证章领取手续。
领证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五下午不办理)。
领章地点: 宛平路251号上海明佳印务有限公司文教礼品专卖店(印章工本费35元/枚)。
特此通告。
附件:王天宝等3名二级建造师准予补办证章
林建军等1名二级临时建造师补办证书
杨鹤真等247名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
高乃庆等10名二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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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