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15年第二十三批二级建造师李琳娜等21人初始注册等结果的公告
第97号
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字〔2007〕473号)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查工作的通知》(晋建办综函〔2015〕719号)的规定,根据有关初审部门上报的审查结果,经审核,李琳娜等17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黄晓蓉等3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秦文丽1人符合重新注册条件。我厅决定准予李琳娜等21人注册。
特此公告。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