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号)和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川建发[2007]58号)、《关于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建建发[2008]270号)的文件精神,现将在办理二级建造师(员)初始注册、增项注册、变更注册等相关业务中,已受理了书面材料,但经审查后不符合要求且网上已退回申报信息的单位及申请人名单通知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其书面材料不再退回。申报人或单位可在核实、更正后再次网上申报,并按相应要求重新提交书面材料。
附件:6、7月退件名单.xls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