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关于修改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建造员证书错误信息的通知》(川建建发【2012】625文件)等相关规定 ,经审核,唐山忠等20人(详见附表)符合信息修改条件,准予修改。请速按下列要求办理,特此通告。
一、领取(回)证章等相关材料的要求:
1、必带资料:申报单位介绍信(内容必须包括:受托人[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领取XX批,XXX人等X级建造师[员]信息修改证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交照片粘贴单的人员,领取证书还需要携带持证人1寸近期相纸冲洗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修改信息未交件成功并提交了注册证章的人员请尽快领回其注册证章。
2、领取时间:(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
3、领取地点:成都市致民路21号4楼省建设人才服务大厅3号窗口,联系电话:028-85222564,85451683,85451756.
二、注意事项
1、通告中修改姓名错误信息的人员需要现场领取资料后方可进入二级建造师管理系统申报建造师姓名变更业务并按照流程办理。
2、通告中不涉及姓名错误和证章领取的修改业务,二级建造师管理系统后台将实现自动修改,企业可自行登录查看修改结果。
3、通告中涉及现场领取证书的信息修改人员,还需要申报单位持注册证书原件前往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三十六号省建设厅办公大楼216室;咨询电话:028-85541957,85533312)办理执业信息卡更换业务。
其他情况个人信息卡可继续使用无需更换。
附件:信息修改51批.xls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3年7月16日